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27條 法規: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相關法規 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水下文化資產之現地保存 第27條 水下文化資產應以現地保存為原則。前項現地保存,得以列冊管理、劃設保護區或其他適當保存方式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