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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水下文化資產應以現地保存為原則。
前項現地保存,得以列冊管理、劃設保護區或其他適當保存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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