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基本法 第13條 法規:文化基本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第13條 國家應鼓勵人民積極參與社區公共事務,開拓社區公共空間,整合資源,支持在地智慧與知識傳承及推廣,以促進人民共享社區文化生活及在地文化發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