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及接受補助文化資產資料公開辦法 第8條 法規:公有及接受補助文化資產資料公開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第8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將所管有之文化資產資料,移撥於相關機關(構)保存展示:一、有助於文化資產資料之典藏、管理或維護。二、有利於文化資產資料之推廣利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