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及接受補助文化資產資料公開辦法 第4條 法規:公有及接受補助文化資產資料公開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第4條 主管機關應編列預算,逐年將所管有之文化資產資料進行數位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