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捐贈文化創意相關支出認列費用或損失實施辦法 第8條 法規:營利事業捐贈文化創意相關支出認列費用或損失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創產業目 第8條 營利事業符合第三條至第五條規定之支出,其相關之交易或捐贈行為如有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之一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所定不符合常規交易之情形,不得依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認列捐贈費用或損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