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博物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研究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臺灣自然史與文化史之調查及研究。
二、館務研究發展政策之規劃及擬訂。
三、學術研究與交流之規劃及執行。
四、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之管理。
五、其他有關研究事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