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文學館辦事細則 第6條 法規:國立臺灣文學館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第6條 展示教育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各項展覽主題之策劃及執行。二、各項推廣教育活動之策劃及執行。三、導覽服務之規劃及執行。四、展場與展示器材之維護及管理。五、國內外館際合作。六、其他有關展示教育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