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組織法 第2條 法規: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組織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第2條 本中心掌理下列事項:一、工藝文化研究、工藝文物典藏、展覽及競賽活動。二、工藝文化美學教育及推廣。三、工藝資訊之蒐集、研究、整理、運用及諮詢服務。四、工藝文化國際交流。五、工藝產業資源調查、整合研究及創新育成。六、工藝技術研發應用及試驗、分析。七、工藝技術創意設計人才培育。八、工藝創意設計及加值應用。九、工藝產業扶植培力。十、其他有關臺灣工藝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