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推廣輔導組掌理下列事項:一、社會教育、社區生活美學、社區營造、社區文化、特色產業及社區藝術展演等相關活動之輔導與人才訓練、研習之策劃及執行。二、文化園區營運及管理。三、本館志工之訓練及管理。四、國內外社區營造交流活動之策劃及執行。五、其他有關推廣輔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