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局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2條 法規:行政院新聞局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第2條 本會置召集人、副召集人各一人,由本局局長、副局長分別兼任,置執行秘書一人,負責協調諮詢事宜,研擬討論題綱、整理會議紀錄及協調執行會議決定事項,由召集人就本局現職人員中遴定兼任,均為無給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