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組織法 第1條 法規: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組織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第1條 文化部為辦理電影、廣播、電視及流行音樂產業業務,特設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以下簡稱本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