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組織法 第1條 法規: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組織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第1條 文化部為執行及督導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活用、教育、推廣、研究及獎助業務,特設文化資產局(以下簡稱本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