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室內空氣品質目 第7條 專責人員應依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之規定參加在職訓練,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拒絕或妨礙專責人員參訓。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