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第5條 法規: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室內空氣品質目 第5條 依本辦法設置之專責人員應受僱且常駐於公告場所執行業務,不得兼任其他公告場所之專責人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