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法 第22條 法規:環境教育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環境保護目 相關法規 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環境教育推動及獎勵 第22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科技部、教育部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加強環境教育之相關研究,以健全環境教育系統,並持續有效推展環境教育。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