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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土壤及地下水目

法規章節: 第52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致他人受損害時,污染行為人或潛在污染責任人有數人者,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有重大過失之污染土地關係人,亦同。
污染土地關係人依前項規定賠償損害時,對污染行為人或潛在污染責任人有求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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