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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土壤及地下水目

法規章節: 第35條

不遵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為之命令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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