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辦法 第3條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綜合規劃目 第3條 主管機關依法受理環境影響評估書件之審查,應分別收費。但依本法第十五條規定,在同一場所,有二個以上開發行為合併進行環境影響評估者,其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審查收費,以開發行為類別收費較高者收費。同一開發行為,有數個開發單位共同提出單一環境影響評估書件送審時,其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收取單一費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