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法規: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公害糾紛目 相關法規 公害糾紛處理法母法 第6條 本法第六條第二項所定調處委員會委員出缺,係指委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依本法第七條規定解聘。二、辭職。三、失蹤達一年以上。四、死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