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用藥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法規:環境用藥管理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化學物質管理目 相關法規 環境用藥管理法母法 第3條 本法第二十六條所稱置放,指以陳列販賣或使用為目的之放置行為。 本條定義的名詞 置放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