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用藥分裝調配及委託製造作業準則 第6條 法規:環境用藥分裝調配及委託製造作業準則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化學物質管理目 第6條 環境用藥之調配以同一劑型為限,且以持有相同劑型之環境用藥製造許可證者,始得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