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傳工程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開發試驗研究管理辦法 第6條 法規:遺傳工程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開發試驗研究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衛生及毒物管理目 第6條 為確保開發試驗研究之安全,應以微生物試驗室所用之一般標準試驗方法作基礎,並視環境開放試驗之危險程度實施必要之物理性與生物性防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