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第13條 法規: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化學物質管理目 第13條 主管機關得委託專業機構執行所得利益之核算或推估,必要時,得邀請專家學者協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