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之法律扶助範圍如下:
一、法令諮詢及法律文件撰擬之律師服務酬金。
二、民事訴訟程序、保全程序、督促程序、強制執行程序之律師代理酬金。
三、民事訴訟程序、保全程序、督促程序及強制執行程序之裁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