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 第6條 法規: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化學物質管理目 第二章 新化學物質登錄 第6條 標準登錄之數量級距如附表二。各登錄類別應登錄資料如下:一、標準登錄,如附表三及附表四。二、簡易登錄,如附表五。三、少量登錄,如附表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