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 第6條 法規: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衛生及毒物管理目 第6條 病媒防治業執行業務不得使用超過產品有效期限之環境用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