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化學物質管理目 第7條 運送表單所載內容應與事實相符,有變更者應於運送前申報變更,並依前條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