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獎勵辦法 第2條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化學物質管理目 第2條 中央主管機關對符合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規定之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團體及行政機關,得擇優予以獎勵。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