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與懸浮微粒物質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8條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與懸浮微粒物質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化學物質管理目 第8條 災害救助金,由災害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發給;所需經費由災害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分別編列預算支應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