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輸入輸出許可申請收費標準 第3條 法規:廢棄物輸入輸出許可申請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資源循環目 第3條 主管機關審查前條申請案時,通知補正之資料,不另收審查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