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清理法 第50-1條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棄物管理目 相關法規 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五章 獎勵及處罰 第50-1條 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一款之隨地吐檳榔汁、檳榔渣之規定者,應接受四小時之戒檳班講習。前項戒檳班講習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