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15條主辦機關應參照本部訂修之垃圾焚化廠建廠技術及操作規範、契約範例等興建及營運相關規定,製作招商文件,公告徵求民間參與。
- 第16條建廠統包商應具有興建完成一座以上垃圾焚化廠實績,該實績廠功能規定如下:一、設有污染防治、廢熱回收並產生電能或蒸汽。二、其…
- 第18條操作營運商應具有下列實績之一者:一、五年內具有垃圾焚化廠兼具廢熱回收鍋爐及發電設備,操作管理實績滿一年以上。二、五年內具…
- 第19條申請人提送申請書件應包括下列事項:一、申請人之技術與財務資格及其證明。二、合作聯盟成員廠商業績及其證明。三、以BOO模式…
- 第20條本部計算建設費補助款係依核定設廠容量為基準並依本部規定之每公噸攤提建設費補助金額計算,若主辦機關招商文件規定設廠容量及每…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