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第4條 法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資源循環目 第4條 依第二條附表一至附表四裁處罰鍰,行為人違法所得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者,裁處機關得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所得利益認定及核算辦法規定,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裁處,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