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費收費標準 第7條 法規: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棄物管理目 第7條 指定公告事業於繳納審查費後,除有誤繳或溢繳情形,得依規費法相關規定辦理退還者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還或保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