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委託清理之相當注意義務認定準則 第9條 法規:事業委託清理之相當注意義務認定準則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資源循環目 第9條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本準則修正條文,自發布後六個月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