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 第2條 法規: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資源循環目 第2條 有害事業廢棄物以下列方式依序判定:一、列表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二、有害特性認定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