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 第4條 法規: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棄物管理目 第4條 清除處理費之繳納義務人如下:一、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方式徵收者,為自來水用戶。二、依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方式徵收者,為該戶戶長。三、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方式徵收者,為專用垃圾袋購買人。前項繳納義務人如有特殊情形,得由執行機關報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減徵或免徵。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