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第13條 法規: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水質保護目 第13條 主管機關得委託專業機構執行所得利益之核算或推估,必要時,得邀請專家學者協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