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管理條例 第4條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水質保護目 相關法規 飲用水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4條 本條例所稱飲用水設備,指依自來水法規定之設備、社區自設公共給水設備、公私場所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設備。 本條定義的名詞 飲用水設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