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水質標準 第4條 法規:飲用水水質標準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水質保護目 第4條 自來水、簡易自來水、社區自設公共給水因暴雨或其他天然災害致飲用水水源濁度超過一五○○NTU時,其飲用水水質濁度最大限值為四NTU。前項飲用水水源濁度檢測數據,由自來水事業、簡易自來水管理單位或社區自設公共給水管理單位提供。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