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輛噪音驗證核可準則 第8條 法規:機動車輛噪音驗證核可準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噪音管制目 第8條 申請人未依審驗辦法規定辦理品質管制測定與申報或完成新車抽驗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暫停受理其驗證核可之申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