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管制法 第6條 法規:噪音管制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相關法規 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噪音管制法規費收費標準相關 第一章 總則 第6條 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