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因應法 第60條 法規:氣候變遷因應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氣候變遷目 相關法規 氣候變遷因應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七章 附則 第60條 未依第二十四條第二項、第二十八條第四項及第三十一條第三項所定辦法,於期限內繳納代金、碳費者,每逾一日按滯納之金額加徵百分之零點五滯納金,一併繳納;逾期三十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前項應繳納代金、碳費,應自滯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繳納之日止,依繳納當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