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 第5條 法規: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第5條 排放源應依排放係數法、質量平衡法、直接監測法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方法計算排放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