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 第10條 法規: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第10條 淘汰二行程機車並新購電動二輪車或新購電動二輪車或淘汰二行程機車之補助款,應依本辦法提出補助申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核撥補助款予申請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