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氯烴消費量管理辦法 第5條 法規:氟氯烴消費量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第5條 氟氯烴未經許可不得輸入。氟氯烴之輸出、輸入限向遵守蒙特婁議定書規定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國家或地區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