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審查費證書費收費標準 第4條 法規: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審查費證書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第4條 申請汽車核發、補發或換發新車型審驗合格證明時,應繳納證書費新臺幣三百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