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第16條 法規: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處務目 本法規已於 2024-05-17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五章 附則 第16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