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4條 法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司 第14條 長照機構經取得設立許可證書後,其為公司或商號者,應於營運前,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